一、农村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1、土地征收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内容:征用时间;征地面积;征用补偿费;双方义务;补充协议;生效条件;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二、农村土地征收,被征地的农民有哪些权利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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