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合并审理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却没有对刑事并案审理作出相关的规定。

  对于并案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实践中,刑事并案也多有发生,如重庆市綦江虹桥垮塌案就将与虹桥垮塌有关的犯罪进行合并审理。然而,作为诉讼法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却没有对刑事并案审理作出相关的规定。

  当然,这里的刑事并案审理不包括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情形,而是指由于某两个案件或多个案件因某种相同的因素而合并审理。根据需要对两个以上不同的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1、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些证据是多个案件的共同证据,并案审理可以节省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

  2、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对于一些有关联的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有利于合议庭查明有关联案件的全部真实情况,而不是局部情况,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并案审理,能够分清并案审理的各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大小,以权衡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大小,正确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并且可以避免由不同的合议庭审理导致相互矛盾或显失公平的判决。

  刑事案件合并审理规定本文就介绍到这里,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却没有对刑事并案审理作出相关的规定。这是法律上的缺陷之处,我们可以借鉴民事案件的合并审理也能知道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优势,当然也希望法律能尽快做出相关的完善制度。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专业律师。

最高法院刑事案件合并审理(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时间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