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常遇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一:违法约定收取押金或扣押有关证件。
经常见以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劳动合同中要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定金、保证金、服务费、培训费、电脑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是扣押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暂住证、资格证书等其他能证明职工身份的个人证件,防止职工跳槽。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和抵押金(物),都属于违法行为,职工都有权拒绝。如果已被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的,职工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
霸王条款二:单方约定职工伤病残亡一切自理。
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定责任,常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作中出现伤、病、残、亡等现象,企业概不负责。这类企业大多集中在建筑、化工、机械等工伤事故多发行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保险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如发生工伤事故,不论职工是否存在过错,无论造成伤害的责任在谁,都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霸王条款三:限制离职,向违约离职职工收取违约金。
常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提前离职,要支付违约金,以达到苛刻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受自由离职权,合同虽未履行完毕,职工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包括违法约定收取押金或扣押有关证件、单方约定职工伤病残亡一切自理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