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赔偿金一年半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赔偿?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在单位工作一年半,可以得到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存在过错行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但是如果员工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