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1、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详见下文: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经工会同意后的延迟发放工资才不构成拖欠工资,其余情况下的延迟发放工资均属于拖欠工资。如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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