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新规定自动离职的前提是什么?
如果我们在用人单位出现了这三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自动离职,然后再要求公司对我们进行经济补偿:
1、采用一些暴力或者是威胁的手段,强迫员工给自己工作。
2、用人单位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上面标注的工资,或者是条款支付劳动人的补贴。
3、无缘无故就扣发拖欠员工工资,拒不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算员工在工作期间自动离职了,他的工资也是可以照常发放的,而且在扣员工工资的时候,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用人单位自动离职以后,用人单位也必须要把所有工资都归还原员工,如果有把工资扣完的情况是,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二、书面辞职证明合法吗?
离职证明的格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证明该员工在原单位的职务,并同时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但没有说明离职的具体方式:到底是自动离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另一种是既证明了该员工的职务,已经离职,并具体写明离职的方式为辞退或者是辞职。如果离职证明上面记载的是被辞退的话,还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具有采用暴力或是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具有无缘无故就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是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自动离职。然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