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要什么条件
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备案开展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及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职业病如何申请鉴定
职业病的鉴定申请可以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也可以自行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
1、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诊断;
2、提交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相关信息,过往病史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材料;
3、职业病鉴定机构受理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并由该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师集体诊断;
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鉴定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按照国家对工伤保险的规定,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职业病鉴定后,可以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果双方协商无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应当具备: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备案开展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及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