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可以风险收费吗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般实行市场指导价收费,但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风险代理与传统代理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
2、风险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风险代理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实行市场指导价收费。委托经律师告知后,仍然坚持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