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诈骗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医疗保险诈骗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形式多样,并且不断出现了新的方式;
二是涉案人多,牵涉面广。部分医院、门诊、药店为赚取非法利润,转而打起了骗取医保资金的主意;病人与医院、药店联成一体,共同套取医保资金;医保工作人员则存在受贿、滥用职权的现象。一旦案发,动则牵涉几十人、上百人,涉案金额几百、上千万,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中间人作用突出。在医保诈骗的灰色产业链中,部分个人和中介机构作用突出,承担了连接病人、医院、药店、企业之间的桥梁,病人群体也存在“病头”的说法,由病人组织病人,逐步形成一个有组织的骗保团体。
医疗保险诈骗行为具有形式多样性,会不断出现新的方式。其次其涉案人员多,牵扯范围广,包括医院,门诊,药店都有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地点。最后在此类案件中中间人的作用突出,部分个人或中介承担着连接病人,医院,药店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