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房需要核实离婚证吗
不需要。
卖房的手续如下:
1.寻找到买家后要及时签订买卖合同,使双方的买卖行为有法律依据。之后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所提出申请。
2.如买卖双方属于共有权人,必须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其共有权人签字盖章。并且夫妻二人都必须在场。带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资料到交易所排队等待处理,立契过户时买卖夫妻双方都要在场。
3.接下来只需要卖方缴纳税费即可。比如交易手续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所有权登记费等。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5)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家暴离婚也有离婚冷静期吗
夫妻因一方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方式,对于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的。因此,家暴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