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偶儿媳转继承

  首先可以确定丧偶儿媳是可以依法继承公婆遗产的。

  我国《继承法》第l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据此规定,丧偶的儿媳、丧偶的女婿因为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取得对公婆、岳父岳母财产的继承权,是一种独立的继承权,与第一顺序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等,因而不是代替其配偶继承,也就不会影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其他法定继承权,更不会影响其子女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代位继承权。

  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子女,在其母亲、父亲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仍有权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二、转继承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丧偶儿媳转继承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关于丧偶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其实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就能够继承公婆的遗产了。否则的话,也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