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鉴定找哪里
1、危房鉴定须到所在地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委托鉴定,有关人员将按照预约上门巡查。并不是说就是一个特定的部门鉴定,可以从事相关鉴定的单位不止一家,实务中发生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诉讼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危房的范围有哪些
1、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2、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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