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工伤鉴定应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
受理部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包括下列资料:
1、填写完整的《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书复印件;
3、被鉴定人原始及近期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一寸近照2张。
6、复查鉴定者需提交初次鉴定结论的原件。
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可申请工伤鉴定。
二、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工伤职工要防止用人单位以司法鉴定为借口拖延时间。
三、工伤鉴定包含哪些范围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4.旧伤复发的确认;
5.现有伤残与工伤关系的确认;
6.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7.其他法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四、合肥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五、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费和检查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再次鉴定费和复查鉴定费(鉴定费和检查费),鉴定结论改变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鉴定结论未改变的,由申请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