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开发西区中心庄路南大街交口,一辆农用车在撞死人后,驾驶人不仅没有施救,反而驾车逃逸。所幸,遗落现场的一块车牌照提供线索。肇事逃逸案发后1天,交警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便将肇逃者缉拿归案。昨日,肇事驾驶人卢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4日7时23分,交警塘沽支队接报警称,开发西区中心庄路南大街交口西侧南大街发生农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相撞事故,事发后,农用三轮车驾驶人肇事逃逸。
接报后,办案交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确认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其中受伤女子在被送医院途中死亡。事后,有目击者提供线索称“肇逃车为蓝色农用车,已沿南大街由东向西逆行逃逸”。交警开发区大队大队长丁凤刚当即派出交警沿肇事车逃跑方向追击,并联系交警东丽支队增派交警布控。一路办案交警在勘查中,发现了肇事农用三轮车遗留一块的牌号为“冀H703XX”的车牌照,他们当即与河北省交管部门取得联系,最终查找到该车登记车主系河北省承德市地区人。另一路办案交警则对现场两侧和顺家园居民区实施地毯式搜查,逐一排查了东丽区军粮城一、二、三、四村及苗街村,并带目击者到东丽军粮城附近汽修厂追查。终于,迫于警方强大的追逃压力,案发次日早晨,东丽区无暇街肇事驾驶人卢某到交警开发区大队投案。本文相关推荐从犯投案自首如何减刑抢劫投案自首真的会减刑吗肇事逃逸会被判刑多少年如何规劝逃犯投案自首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肇事逃逸现场算全责吗投案自首如何轻判肇事逃逸知道车牌
【法律解读】
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并阅读案卷,调取证据,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以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