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里提醒购房者在交房时应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维护。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会有哪些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