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违法使用社保卡
1.冒名使用
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2.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
3.倒卖药品
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4.借予他人
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
5.超量开取
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治疗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的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使用的。
6.全家共用一张卡
由于有些人达不到门诊实时报销起付线,便打起了一家人共用一张社保卡的主意,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诊配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张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这都是违法的。
现在,很多医院就诊病例记录、体检报告,都有连续性,也有很多医疗机构建立病人信息、病史档案、终身病历,那非本人刷卡看病,持卡人身上无故多了病、用卡人身上少了病,对复诊和以后就诊都会造成麻烦。
《社保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怎样才会被判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3000到10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至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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