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方去做技术合同认定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设立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日常工作可以由该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二、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免征、减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综上所述,技术合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签订技术合同后需要进行登记认定,只有被认定为技术合同,才能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申请技术认定,要提供技术合同及技术材料,当地技术登记认定机构负责受理,在登记完成后,还需要去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