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级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哪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涉及到管辖问题,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确定的,就是律师提到的地域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辖该道路的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所管辖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也就是老鲍期望的首次报案负责制。老鲍如果实在搞不清楚事故属于哪个机关管辖,他可以要求接到报案的机关先期处理事故。

依法查处的职责有(什么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

  除了地域管辖外,还有级别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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