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确实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侵犯商标权时,在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对侵权人进行惩罚性的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侵犯商标权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认定(商标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处罚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说存在着未经他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权或者是使用与他人相类似的商标,将会构成商标侵权这样的一种违法行为。需要对此进行行政处罚,还有就是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