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被他人异议该怎么处理

  1.任何组织个人都可以对公告期内的商标进行异议,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能做异议答辩。

  2. 应当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异议答辩。

商标如果被异议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被异议的具体流程)

  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提出商标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设定限制条件,所以这也非常可能导致出现许多出于恶意对商标进行异议的行为人,这样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商标注册,建议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