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要求有哪些
1、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依职权履行信息处理活动时,要依照规定的期限、程序进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本节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本节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有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告知将妨碍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除外。
二、哪些行为侵犯个人隐私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依职权履行信息处理活动时,要依照规定的期限、程序进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