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报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
土地开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规定报批开发用地手续。
三、批准立项根据申报项目的面积、资金筹措方式等不同,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批准立项。
四、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根据批准项目建设与投资控制规模、新增耕地率等编制(中央承担的项目由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地方承担的项目由省国土部门编制)。
五、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要包括权属问题)、公告,同时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六、竣工验收项目承担人竣工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初验申请交初验部门,初验合格的由初验部门写出申请交终验部门,终验合格的,颁发验收合格证或下发批准文件。
七、成果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权属、地类等进行划分、登记,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及时加以利用。
八、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写出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及评价报告,将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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