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买卖侵犯所有权怎么办
1、在一般情况下,多重买卖中的侵权行为人多是第一买受人,因为往往是由于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又卖给第二买受人,第二买受人据此接受了出卖人的交付;而第一买受人由于自己订约在先,认为自己所订的前一买卖关系合法有效而否认后一买卖关系的效力,因而,敢于公然侵占第二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的买卖标的物,侵害第二买受人的财产所有权。
2、如果出卖人部分履行买卖合同,将买卖标的物交付给各个买受人,各个买受人因为没有完全接受清偿,因而侵占其他已经接受部分履行的标的物,这一买受人也构成侵权行为人。
3、在有些情况下,买受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出卖人还没有实际交付买卖合同标的物时,急于取得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侵占所有权还属于出卖人的标的物,侵害了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权行为。
4、最后一种情况,是在买受人已经接受了出卖人的交付后,取得了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因为反悔,而将已经交付的标的物予以侵占,就侵害了该买受人的财产所有权,亦构成侵权行为。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多次买卖中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先来后到以及物品的归属问题,所有权并不是指的房地产所有权,这个所有权是包括很多方面的,可以是一种物体的所有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