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1、夫妻之间的借款如果确实有债权债务关系,那应该要按照约定偿还。
2、夫妻双方都是可以有个人财产的,所以双方之间有可能有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
3、但是如果双方之间的欠条是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而签订的,那就是无效的。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有些夫妻在婚前会有债务往来,出借人手中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如以后双方感情破裂闹离婚的,这笔债务应当算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其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分割到的共同财产部分偿还。只要是借条内容真实,诉讼时效没有届满,遇到拒绝偿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