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哪些意思有案底没有
1、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其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行为人被判处拘役的,会留下案底。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如何执行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2、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象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
在被判拘役之前,若罪犯有先行被羁押的情况,那么之前被羁押一日,则此时可以折抵刑期一日。当然,拘役一般是就近执行,若刑期比较短的话,可能都不会到监狱服刑,而直接在附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