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