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合伙还是借款关系

  1、区分合伙关系还是借款关系,主要看风险的承担。

  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对于款项到底是基于借贷还是投资合伙关系产生,要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判断,若仅有资金往来,无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事实,应认定为借款关系,而非合伙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合同与借款合同一样吗(合伙协议其实是借贷关系)

  二、解除合伙协议后的责任有哪些

  退伙即个人合伙的退出,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经营的行为。

  1、退伙应当允许:

  (1)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

  (2)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

  (3)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退伙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1)退伙人对合伙内部承担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按份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既存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合伙关系还是借款关系,主要看风险的承担。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