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对于刑罚的种类也是有很多种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判断犯罪行为的标准(犯罪判定的整个程序)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犯罪是有一定的构成要件的,而且刑罚上也是有很多种的因为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