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自己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按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即当事人的违约是由于无法预知或无法防止的事由所造成的;
2.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免除对方民事责任的条件,而受害人的过失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免除对方责任的条件;
3.法律规定有或者合同中约定有免责条件的,当发生这些条件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