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故意撞倒交警是什么罪?

  属于故意杀人罪。驾驶机动车撞交警的,是属于危险的行为,如果造成交警受伤的,属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一般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件内容是什么?

  (一)行为内容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二)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行为人必须没有认识到正当化事由,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即使是假想防卫,也不得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动机复杂多样,

故意撞车归谁管(故意撞车归谁管辖)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基于报复等动机杀人,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如果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人员实施了故意撞到的行为的并且造成了一定受伤或者死亡情况出现的,将会按照故意杀人罪的行为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会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理的必须要看是否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意识上而为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