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不愿意生孩子离婚可不可以

  1、妻子不愿意生孩子,可以离婚。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如果丈夫认为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出现感情纠纷或感情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双方如果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妻子不愿生小孩(妻子不生孩子丈夫心碎)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确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起诉到法院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的。当然,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感情破裂了才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