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可以向丈夫的婚外情人索要赔偿吗
1、对于丈夫有外遇,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然而,依据法理和综观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普遍将第三者插足作为一个道德问题,而没有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如果在丈夫发生婚外情纠纷的过程当中,如果妻子其他的权益受到破坏,是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怎么办
1、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就不是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丈夫在外借钱老婆不知情的,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财产偿还,女方不承担偿还的责任。
2、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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