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房婚后加名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加名离婚要分割,但是不一定要分一半,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房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典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属于房产赠予行为,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