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怎么界定的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6、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演变
婚后将婚前在银行的存款取出,购买了一架钢琴;那么这架钢琴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再比如,婚后将婚前的存款取出,又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在离婚时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本着“万变不离其宗”为原则,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的变化,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的属性。但是应提醒当事人的是如果不能举证婚后财产来源于婚前,或婚后演化过程中,由于自己有意或无意的法律行为,已经改变了个人财产的性质,则不属于上述范围。比如,婚后将婚前存款取出购房,在产权证上写上了配偶的名字,这一法律行为意味着自己又将房产与配偶共有的合意。
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当事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