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财产分割诉求一审败诉上诉期限是多久?

  家庭财产分割诉求一审败诉后,上诉的期限是15日之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家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家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主要有哪些?

家庭财产分割起诉书(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是诉讼还是调解)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综上所述,如果家庭财产分割诉求在一审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告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是,上诉是需要提供合法有效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审的判决有问题,二审是有可能会维持原判的,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