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终身监禁是将罪犯收监执行,限制其人身自由,监禁时间为犯罪人终身,直至死亡。终身监禁被认为是最严重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作为最严厉的自由刑,其严重程度仅次于作为生命刑的死刑。在废除死刑的国家,终身监禁则是最严厉的刑罚。

  目前,终身监禁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在立法模式上,根据对犯罪人是否必须适用终身监禁,终身监禁分为绝对的终身监禁和裁量的终身监禁。绝对的终身监禁是指根据刑法立法规定,对某些犯罪的犯罪人必须适用终身监禁,法官没有选择适用的权利;裁量的终身监禁是指终身监禁仅是可供选择适用的刑罚措施,对具体犯罪人是否适用终身监禁由法官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裁定。根据具体执行方法的不同,终身监禁分为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和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是指罪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提前释放到社会上执行。但根据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的现行规定,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仍然具有减刑或赦免的可能性。可假释的终身监禁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释放到社会上执行。可假释的终身监禁通常同时可以适用减刑或赦免。

对终身监禁的看法(终身监禁制度的法律意义)

  终身监禁的运用

  终身监禁的大量运用源于对刑罚制度正当性和具体效果的反思。由于死刑的非人道性、不可恢复性以及预防犯罪威慑力的有限性等局限,废除或限制死刑成为当今刑法的主流思潮,且被大多数国家立法所肯定。终身监禁限制犯罪人重返社会、可能永久剥夺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能够很大程度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因而在废除死刑的过程中,终身监禁因为惩罚的严厉性而备受重视。死刑的废止和终身监禁的严厉性、有效性是终身监禁存在的合理性根据。

  对于终身监禁,现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终身监禁主要是限制其人身自由权利,使其死亡的一种那个刑法措施。这种措施是比较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