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1、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具体如下: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更换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小孩的监护人有几个

怎样更换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孩子监护人需要哪些手续)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有两个监护人,如果父母去世或者因为各种原因丧失监护能力了,则监护人按照法定顺序有其他人担任,可以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