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是否存在诈骗
1、居间合同也可能存在诈骗。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如何承担
1、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需要任选其一进行适用。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合同诈骗的违约金是不能约定过高的,通常要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违约金金额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适当的减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