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工商机关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和工作现状,工商机关行政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一些地方市场监管不力。市场监管是工商机关的首要职责,理所当然要全力以赴做好做实,但一些地方缺乏力度,工作开展不到位。

  (2)一些单位行政执法不到位,有案不查。查处违章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

工商部门有没有执法权(工商局乱执法)

  (3)一些机关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一些工商干部对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对象的询问随意答复,不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二、工商机关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原因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工商机关每年可以开展1—2次社会评议活动,以工商所辖区为单位,开展问卷调查,让监管服务对象给工商干部行政作为方面评分亮牌;二是实行上、下层级监督相结合。发挥工商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优势,不定期明察暗访。当监督部门发现有工商机关行政不作为的事实或者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投诉,应认真作出分析,对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事项以书面形式进行督办、催办,以求通过监督及时达到自我救济、自我纠错的目的。有关监督情况计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4)加快相关立法。从国家立法层面上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而对于重要行政行为加以规范化,对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实行严密的程序控制,以法定形式设置程序规则和制度来控制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是“有法可依”的基本前提。

  对于工商行政不作为我们有着相关的规定,我们的行政人员应该积极执行。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