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批捕嫌疑人会怎么样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被批捕后相关流程
1、被批捕后接下来是刑事侦查,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最长延长到七个月,由公安负责。
2、刑事侦查完毕再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为一个月。
3、最后是提起公诉与法院审理宣判了,为一个月。
4、在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即可聘请律师 帮助咨询,包括取保候审,会见通信,以及对公安刑警的侦查工作违法行为的检举与投诉。在移交审查起诉后,可以聘请律师或其他人做辩护人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是一直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家人则没有规定,一般是宣判以后。
已经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接受审讯,案件证据充足后会进行相对应的处罚,批捕后一般会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继续侦查,最长一般不会超过七个月。当然,根据案情本身的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侦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