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是什么?
第一个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施工未按照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的。所以导致了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二个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应该负相应的勘察责任和主要的责任。在勘察作业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导致各类管道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成破坏或者倒塌的。没有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属实,或严重的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三个设计单位承担责任事故的。没有按照勘察文件和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提供的设计文件不符的。或者发生严重错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负相应的设计责任和连带责任。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没有标明,应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四个,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的。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性的标准实施监理的。没有做到以上这些的。监理单位要负相应的监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施工单位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是总承包方又把工厂分包出去,这种情况就需要确认是分包方的责任,如果是那么就要对分包方的主管人员进行追责。不按规定施工,那么还要向工程的负责安全的人进行追责。公开公正的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要公开公布。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建设工程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安全方面的一些问题,肯定是需要对此来负担责任的,只不过说责任的认定,还有就是具体有哪些人员的承担责任,可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一个不同的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