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网签要满足哪些条件
卖方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进行网签:
1、 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2、 不满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
3、 未办理央产房上市登记的央产房。
4、 无房产证的房屋。
5、 未签署网签授权委托书。
6、 未签署网签草拟合同。
7、 未解除抵押的房屋 (无房屋核验的区县可以签)。
买方进行网签需注意:
1、公证书/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经济用房的放弃回购证明等,全部要早于网上签约时间。
2、暂住证应于申请购房资格时提供,在过户时仍处于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
1、买卖双方不可以通过建委自行办理网签。在我司成交的买卖业务,必须通过我司进行网上签约;否则按照公司制度严惩。
2、如地址出现不一致时必须先到各区县房屋登记发证大厅核验信息并做信息变更,按照系统登记信息网签(可能需要换房本),否则不能网签。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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