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精神损害赔偿怎样提起

  强奸罪的精神损害赔偿在附带民事赔偿中提起。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

强奸罪的精神损害赔偿怎样提起

  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强奸犯罪的行为人需要按照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情况,对其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也就是强奸罪的附带民事赔偿。这其中包括了身体损害方面的赔偿 ,同时还有精神方面的赔偿。

  强奸罪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刑事法律中并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从本文可以看出,强奸罪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赔偿来进行相关的精神赔偿申请,在实际中当事人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