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被征收人遇到过这种情况。拆迁拆的好好的,但拆着拆着就不拆了,或者是突然不见征收方的踪影了。你突然发现,自己被迫成了钉子户了。这是个什么情况呢?

  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征收方希望通过“冷战”的形式让被征收人服软签字,同意不公平的补偿。

  这个时候被征收人就要注意!征收人员对你置之不理,对正在实施拆迁的项目停止实施,就是在给你施压。如果你产生了“是不是自己提的补偿标准太高了?”“是不是该主动找征收方谈谈?”的想法,就正中征收方的下怀了!

  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要不要主动找征收方谈判,降低自己的补偿标准呢?

  答案是:不要!

  如果被征收人因慌张主动上门谈判,便会处于下风,对提高补偿不利。且征收方更有可能得寸进尺告诉被征收人他们不拆你的房子了,说等附近都拆完后,你家就会水电不通、道路阻断、环境脏乱,根本无法生活。

  各种恐吓的说辞让被征收人签字同意极低的补偿标准,甚至是先拆后补。

  因此,作为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这样做:

  第一,保持冷静。了解到这是征收方的心理战术,不要主动妥协。因为征收范围是相关政府审批确定下来的,自家房屋也是经过前期调查审批确定要拆迁的,不是某个征收工作人员随便一句话就能更改的。

  第二,将房屋证件保存到安全地方。复印多份,不给原件,保存好。这一步为防止征收方偷拆、误拆、强拆,导致房屋证明材料损失的情况。

  第三,收集文件。各种通知、征收公告、评估报告、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等,拍照保存好原件。

征拆法律程序跟进(征拆法律咨询)

  第四,在文件规定时效内,维权。比如房屋评估报告下达的10日内提起复核评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下达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