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认定滥用股东权利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就可以认定为滥用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风险
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信义义务,滥用股东权利,迫使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个人意志作出决议或决定,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2)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作出的公司决定在表面上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实质上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3)如果控股股东控制公司意志作出决定,无论程序上是否存在瑕疵,无论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如果损害其他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将会被其他股东提起诉讼程序。
(4)如果控股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应对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时,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股东行使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就可以认定为是滥用股东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