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同普通商标一样,证明商标持有人若想享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证明商标也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

  一般要求申请证明商标注册,仍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附送: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二)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如何申请商标权(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

  (1)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

  (4)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

  (5)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