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起诉与有家暴的丈夫离婚
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网友提问:
我俩结婚2年多了,有个21个月的孩子,他每天赌博,对我经常打骂,天天张嘴就骂,钱全他管,控制我零花钱,和我吵架后我就回了娘家,他来我家没好脸,打我还要打我妈妈,报了警才没事,他家是农村的,结婚后我户口迁过去还分了5W多块钱,我提出离婚,人家不让我回家拿衣服,让我把结婚买的金器全拿回去,那是他家给的聘礼钱买的,在他家我就不能高声说话,一说就要打,打了好几次,我也没弄下什么证据,如果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就本案而言,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也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依据,因而您因将此情形体现在起诉书中,同时应该收集有关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通过鉴定伤害,旁观者作证,手机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尽可能固定证据,在判决时可能会对您有利,同时出现这些情形,您还可以要求对方向您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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