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违抗命令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的、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对作战造成其他危害的应予以立案。
战时违抗命令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部队的战略部署及作战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战时违抗作战命令,并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作战命令,是指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对下级、部属下达的必须执行的关于作战的命令、指示等。这里规定的“违抗命令”,是指故意违背上级的命令,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错误地执行或者拒不执行命令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战时”,在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已有具体规定,即:国家宣布进人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战时违抗命令,只有对作战造成危害时才构成犯罪。对作战造成危害主要是指,造成战斗、战役失利;干扰了作战部署,贻误了战机或动摇了首长的战斗决心;暴露了我军作战意图,给敌人可乘之机,造成部队较大损失等。如果行为人违抗命令的行为没有对作战造成危害,则不能构成本罪,应当按照违反军纪处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现役军人、战时预备役人员以及其他军内在编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上级的命令,而故意拒不执行。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战时违抗命令罪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应予立案。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