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到医院看病,毫无疑问应该听医师的,但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和医学知识的普及,有些患者对自己的疾病的诊治也有自己的主张。但医师不理患者自己的主张,而恰好治疗效果又不好时,医患矛盾就产生了。苏女士不幸摔伤了,造成了骨折。她自己主张手术治疗,但医院没有为她进行手术。没做手术的苏女士最后遗留下了残疾。她认为是医院没有听从她的要求及时做手术造成的。手术不手术,到底谁说了算?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于是她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
是否手术一波三折
2003年春节,正当左邻右舍都沉浸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中的时候,不幸却降临在苏女士身上。正月初二,苏女士出门时,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倒,顿时觉得右小腿疼痛不已且不能站立。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右前交叉韧带损伤可能。苏女士是某公交公司的司机,腿部的健康对她来说无疑是再重要不过的了,而且她担心保守治疗的时间太长,不能及时上班,会影响到收入,因此,苏女士要求手术治疗。但医师认为骨折对位好,不需要手术,用石膏固定就行了。打上石膏的苏女士整天得躺在床上,不能弯腰,蹲不下,自己的大小便不能解决。头两次到医院复诊时,苏女士都向医师提出手术治疗的要求,医师以同样的理由予以拒绝。
苏女士原来得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苏女士又一次提出要求手术的时候,医师告诉她,她患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不能手术,这位医师还认为手术的费用相当的高,光植入体内的材料,如果是进口的就需要1万元并且是自费,整个费用在3到5万元。苏女士当即表示费用没问题,只要能尽早手术,把她的伤腿治好。见苏女士这么说,这个医师约好住院的时间。几天后,苏女士带着好不容易筹集来的5万元钱如约而至,但令人失望的是这位医师告诉她说,他把片子给了上级医师看,专家认为不需要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