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机店充话费送手机签了协议盖了章可以取消吗
1、手机店充话费送手机签了协议盖章可通常是不可以取消的。
2、如果在办理的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律的因素,例如欺瞒或者胁迫等情况的,可以要求取消已经签订的协议或者是合同等,如果双方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要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入处理。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包括哪些
1、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1)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2)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3)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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